自110學年起,經濟學系書卷獎採用等級制(GPA)作為排名依據,倘遇同分情形,將綜整評估整體成績表現,擇優推薦。
(113年10月15日教務會議已修訂學則關於大學部提前畢業學業成績優異之條件)
學生未修業期滿,但符合下列標準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:
一、 修足應修科目與學分,並符合本系畢業條件,經考核成績合格者。
二、 學業成績優異者。 本系訂定優異表準為 _學業平均成績(GPA)每學期均在3.40以上 _學業總平均成績(GPA)3.80以上 _學業總平均成績名次在本系該年級學生數前10%以內
三、 操行成績每學期均在 A-以上。
一、自112學年度起,申請輔系經濟學系者,前兩學期成績需達前50%。
二、申請雙主修經濟學系者,前兩學期每學期成績需符合:學業平均成績(GPA)3.40以上,或每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百分之二十以內。
三、修讀本系雙主修學生,其畢業學分數須比本學系及加修學系最低畢業學分數較多者多40學分以上。
(本系雙主修課表共69學分,需全數修畢,如申請抵修/免修後低於40學分,需另修ECON科號相關課程補足40學分)
四、不接受外系研究生申請輔系/雙主修經濟學系研究所。
一、 研究生申請延長休學案需按規定時間提出(上學期:1月第一個星期二中午前,下學期:6月第一個星期二中午前),逾期不受理。
二、 經系主任認定屬不可抗拒外力所致的延長休學案,不受上述限制。
Q0:經濟系大學部畢業需要修哪些學分?
A0:請參考註冊組網站,記得要看入學的學年度,如:109入學要看109的畢業學分表
https://registr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211-212421,r9255.php?Lang=zh-tw
Q1:可以修台聯大系統的課抵系上必修課程嗎?
如:修陽明交大的統計學一、二
A1:經濟系同學的畢業學分修讀,應以本系/院/校所開授為主。
轉學生、轉系生、大四生、曾修過校內課程但被當者,可抵免如下
院定必修(財務管理、管理學、會計學等)→以台聯大同課名、同學分課程抵免
系定必修(統計學) →以台聯大同課名、同學分課程抵免;微積分不開放校際選修
Q2:計財系很多課都跟我們的專業選修同學分、同課名,是否可以修QF的課抵ECON專選?
A2:系訂18學分專業選修應修讀ECON科號課程為主,如要用外系同學分同課名課程抵免,請填寫附表向系辦申請。
Q3:四選二如已完成兩套,多修的課可以抵ECON專業選修嗎?
A3:可以。
Q4:其餘選修包含什麼課呢?
A4:只要滿足校定必修(30學分)、院訂必修(24學分)、系訂必修(24學分)&專業選修(30學分)後,多餘的學分都歸在其餘選修。
Q5:校定通識必修20學分,多修的通識課可以當其餘選修嗎?
A5:只要滿足通識必修20學分,多的通識學分都可算在其餘選修。
Q6:民商法導論/科技法導論是二選一,如果我2門都修,多的3學分可以算在其餘選修嗎?
A6:可以。
Q7:可以修不是開給經濟系的「微積分B一、二(6學分)」嗎?
A7:可以,只要是本校數學系開的一學年微積分課程(6學分以上)均可抵本系微積分。
Q8:可以用「微積分A一、二(8學分)」抵「微積分B一、二(6學分)」嗎?
A8:可以,多的2學分還可以算入其餘選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