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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系辦公告】109學年度下學期(2021春季班)赴陸港澳學期交換申請開始 /2021 Spring, Exchange Program to China, HK and Macau

109學年度下學期(2021春季班)赴陸港澳學期交換申請開始,歡迎同學踴躍報名

一、本案申請資格與程序如下:
1. 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,請注意各交流姊妹學校是否有其特殊規定,部分交流學校僅受理大學部學生申請或不接受應屆畢業生申請。
2. 申請者成績需前兩學期平均GPA3.2(含)以上,或全班前(含)30%;如為大一、碩一、博一學生或轉學生,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,交流時間以一學期為限。
3. 系辦受理申請案並辦理初審,申請文件應含:申請表、學習計畫書、歷年成績單1份(大學部應包含班排及系排)與推薦信1封(例如系主任、導師或指導教授等)。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,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,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。
4. 申請同學除將紙本申請資料送交系辦外,請另行至以下網址填交線上資料(https://forms.gle/HuD8KWnMoPM2MRdX8)
5. 全球處辦理複審會議後將公佈錄取名單,請學生依陸港澳各姊妹校所需文件於通知期限內繳交至本處,由本處統一提供給陸港澳交流學校進行提名審核。
二、本系收件截止日:109年8月24日(星期一)。
三、交換學生須於完成交流返校後,繳交交流心得報告一份。
四、本校甄選作業要點公告於本處網站,陸港澳各校交流名額、本校申請表請洽本全球處網站(http://oga.nthu.edu.tw)下載。


國立清華大學經濟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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