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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畢業| Application for Early Graduation

修業年限、學分|Length of Schooling

學則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條

提前畢業 |Application for Early Graduation

學則第四十七條、第四十九條、第五十條

※申請程序:

  1. 填寫申請表並附上歷年成績單(請先至註冊組申請)。【申請表下載】
  2. 送系主任審核。
  3. 審核完畢後再送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。

※注意事項:

  1. 申請時間為期末考開始前一個月,逾期不得辦理。
  2. 學期末影響畢業與否之科目成績到齊並辦完離校手續後,才能領取畢業證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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